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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最新通知!“鹰城英才”买房究竟怎么补贴?
来源: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2021-08-04 09:42:39
摘要
近日,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顶山​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解答通过认定的各类人才在平顶山购买首套住房等多种保障性问题,并对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进行了优化调整。

  作为拥有500多万人口的城市平顶山,对于人才引进是十分重视的。近几年来,平顶山相继推出了多项人才引进计划及政策,更有多种福利和补贴为引进对象解决方方面面的后顾之忧。

  近日,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平顶山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明确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解答通过认定的各类人才在平顶山购买首套住房等多种保障性问题,并对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进行了优化调整。

  通知要点主要为,经认定的五类人才在购买首套住房可以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继承、赠与、直系亲属交易、所购存量房明显偏离市场价或虚假交易的,不予补贴;补贴发放过程中离职或所购住房转移的,未发放补贴不再发放;夫妻双方同批次认定为“鹰城英才”的,应同时申报购房补贴,鹰城青年人才集聚工程人才申请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安置参照D、E类人才执行,承租保障性住房的人才领取补贴前应先行腾退,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过渡期等。

  下面为具体通知全文: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顶山市财政局

关于明确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

平住房办〔20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尼龙新材料产业聚集区管委会,省以上驻平各企业及科研机构,在平大中专院校,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举措,提升人才服务满意度,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鹰城英才计划”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平发〔2018〕12号)、《平顶山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平住房办〔2020〕3号),经研究,就有关事项进一步予以明确。现通知如下:

  一、2018年8月16日我市“鹰城英才计划”实施之日起,经认定的A、B、C、D、E类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以申请人才购房补贴。

  二、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住房的,不予补贴;直系亲属之间交易住房的,不予补贴;所购存量住房(二手房)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存在虚假交易问题的,不予补贴。

  三、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平住房办〔2020〕3号执行,所购住房为存量住房(二手房)的,还应提供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及房屋纳税凭证。

  四、购房补贴发放过程中离职或所购住房转移的,未发放的购房补贴不再发放。但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在本市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用人单位之间调动的,凭单位用人证明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可以继续享受购房补贴。

  五、夫妻双方同批次认定为“鹰城英才”的,应同时申报购房补贴。一方不申报的,视为放弃购房补贴资格,不再予以补贴。

  六、鹰城青年人才集聚工程人才申请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和安置参照D、E类人才执行。

  七、承租保障性住房(包括人才公寓、公租房等)的人才在领取购房补贴前应先行腾退,但可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过渡期。

  八、对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申请表进行优化调整(详见附件),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住房保障按现表格进行。

  附件:1.平顶山市人才公寓居住申请表

  2.平顶山市引进人才公租房申请审批表

  3.平顶山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平顶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平顶山市财政局

  2021年7月20日

  相关链接:

  平顶山认定的各类人才在住房保障方面都有哪些政策呢?

  根据2020年4月份平顶山三大部门联合印发的《平顶山市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显示,自平顶山市“鹰城英才计划”实施之日起对于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A、B、C类人才选择购买平顶山市商品房的,首套住房按应纳税房价的80%予以补贴,最高购房补贴200万元!

  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A类、B类、C类、D类、E类及E类以下6类人才,通过分配人才公寓、公租房和发放购房补贴等方式提供住房保障,实现安居乐业。其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各类人才,可优先申请公租房。

  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A、B、C类人才在我市无住房、选择居住人才公寓的,分别免费提供1套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14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D、E类人才申请公租房,在我市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的,可不受其他条件限制,并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由市住房保障部门直接受理。

  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A、B、C类人才选择购买我市商品房的,首套住房按应纳税房价的80%予以补贴,最高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新引进的D、E类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按引进时的标准每人只享受一次。夫妻双方同属引进人才的,补贴标准高的一方全额给予补贴,另一方减半给予补贴。

  来源:平顶山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

  编辑: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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