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2023年高考期间禁噪的通告
2023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6月6日至8日(全天24小时)期间实施高考考试禁噪,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控制各种噪声源,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昼间6点至22点低于60分贝,夜间22点至次日6点低于50分贝),避免干扰学生学习、休息和考试;
二、高考期间,各考点附近和考生集中住宿点的建筑工地必须停止施工,严禁中午12点至15点、夜间20点至次日7点进行施工;
三、各营业性KTV、歌舞厅、慢摇吧、酒吧和茶室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控制音量,严禁排放社会生活噪声干扰考生;
四、从事商业、生产、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严禁使用高音喇叭或其它高噪声设施设备,室内经营不得产生噪声污染;
五、高考期间,城区内实行全天禁噪,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严禁摆放摊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确保各主次干道畅通;严格控制机动车辆连续鸣笛,减少交通噪声污染;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并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对阻碍执法公务的,依法处以治安管理处罚。
十余载寒窗苦读,距离梦想仅一步之遥,在这个紧张而关键的时刻,县城市管理局在此呼吁:请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若发现可能影响考生学习、休息、考试或影响道路通畅的隐患和问题,可拨打投诉电话:0375-6290899;0375-6599919进行投诉,我局将第一时间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治理,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舒适、安静的备考(考试)环境。
宝丰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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