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新增电子抓拍取证设备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以下地点电子监控取证抓拍设备,将对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逆向行驶、接打电话、未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启用时间:2023年9月25日起正式启用。
启用地点:1、S241省道153公里+500米处白衣堂公铁立交桥交叉口
2、北环路与时宝线(肖旗路口)交叉口
在此,宝丰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特此公告。
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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