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近几年来,平顶山先后发布了不少土地征收通告,征收后的土地根据城市发展需求,经过统一再规划之后进行各项建设,如住宅、仓储、工业等等,不仅让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也为城市发展增添了助力。
近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平顶山市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征收新华区共两宗土地,批准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在这里要解释下,什么是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呢?据了解,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是指机关团体、科研、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和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好的,我们继续来了解下这两宗土地。
根据公告,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为0.3290公顷(全部为未利用地),共2宗地。
其中A宗地块位于北环路街道办事处下牛村鹰城大道(原北环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北侧,面积0.2311公顷,属于下牛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B宗地块位于北环路街道办事处下牛村鹰城大道(原北环路)与光明路交叉口东北侧,面积0.0979公顷,属于下牛村村民委员会集体土地。。
在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方面,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该批次用地涉及1个征收农用地区片,补偿标准为193.2万元/公顷。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社保费用将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执行,社保费用标准为66万元/公顷。
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和社会安置。
具体公告如下:
编辑:南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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